2023-10-01 21:28:06 | 377招生网
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按照政策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我校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7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类、安全工程。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人数和入选考生所填报专业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stb.edu.cn/index.htm)公布。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4月25日。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3个以内),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4.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籍证明材料: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6.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信息时,必须写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
注: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材料不全不完整或模糊影响辨认,初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审核选拔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
(一)材料审核
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报名条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职业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二)入选名单公示
2023年5月30日后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无异议者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应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本省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3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录取办法377招生网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不同省份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
咨询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八、附则
(一)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过程中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概况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2023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硕士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23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和单独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和附件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2023年我校(院系代码220)体育部首次招收全日制0452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045201体育教学和045202运动训练;我校(院系代码090)经济管理学院首次招收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7)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55100翻译、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35200社会工作、125300会计、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0452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4)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 报名参加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4)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查阅《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备注,避免错误填报。因错误填报专业而造成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在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和工作年限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提交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2)提交本人进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3. 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发表的论文或进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加试科目见附件5。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23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
2. 报考条件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上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3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22人,只招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拟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人数 |
010 |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 085705 | 矿业工程 | 全日制 | 2 |
010 |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 | 全日制 | 2 |
020 |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085603 | 冶金工程 | 全日制 | 2 |
03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 | 085601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2 |
100 | 文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 |
100 | 文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 |
100 | 文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 |
100 | 文法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3 |
10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2 |
招收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在复试录取阶段,少民骨干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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